雲檢破獲營建廢土非法處理集團起訴44人

【記者雷琇雯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指揮相關單位偵破營建廢土非法處理案件,查出不法業者勾結土資場及掩埋場,以偽造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證明文件方式掩護非法棄置廢棄物,牟取暴利。全案經偵查終結,依多項罪嫌將公司負責人、幹部及司機等共44人提起公訴。

雲林地檢署偵破營建廢土非法處理案,查出不法業者勾結土資場及掩埋場,以偽造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證明掩護非法棄置廢棄物,全案偵結提起公訴。(記者雷琇雯翻攝)

主任檢察官朱啟仁指出,本案由檢察官莊珂惠指揮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雲林縣環保局、雲林縣警察局及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組成專案小組偵辦。經追查發現,張姓男子經營建設及營造公司,在雲林斗六地區興建集合住宅建案,為節省營建廢土合法處理費用,與土資場、工程公司及未取得營運許可之掩埋場業者勾結,規劃非法棄置廢土模式。

調查顯示,涉案業者以每立方公尺100元代價,由土資場提供俗稱「販售證明書」的文件,配合建商填製「建築及建築物拆除工程剩餘土石方流向證明文件」,再以虛偽再利用產品買賣契約與發票掩飾實際棄置行為。建商另委託工程公司尋找管理鬆散的靠行車輛運輸土方,並開立挖土作業發票掩飾實際運輸費用。

專案小組查出,該集團將斗六建案產生的營建廢土共8,329立方公尺,偽裝為土資場販售之再利用產品,運往尚未取得合法營運許可的掩埋場堆置,並向主管機關申報不實土方流向資料,使主管機關誤信處理流程合法。

此外,專案人員另發現掩埋場以「購買再生粒料回填綠帶工程」名義,實際提供土地供業者回填營建廢土牟利;土資場也假借收容磚塊、水泥塊及餘土名義,違法堆置大量營建混合物。清查結果顯示,掩埋場場區內堆置量高達11,973噸,土資場場區內亦堆置逾1,289噸,場區外堆置面積更超過5,000平方公尺。依市場行情估算,掩埋場不法所得高達2億1,551萬餘元,建商節省處理費約1,221萬餘元,土資場亦獲不法利益約2,320萬餘元。

雲林地檢署表示,政府自115年1月1日起已推動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政策,要求清運車輛全面加裝GPS即時監控並採電子聯單申報,以強化土石方流向管理,防堵不肖業者透過偽造聯單或虛報數量方式非法棄置廢棄物。未來將持續結合環保及警政機關力量,強化查緝環境犯罪,嚴辦違法業者,以維護環境正義與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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