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宮:實施150天的10%全球臨時進口關稅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最高法院20日裁定,總統川普去年實施廣泛的全球性關稅無效。川普隨後表示,這項決定令人失望,政府將動用其他替代方案,他將簽署命令,在目前徵收的常規關稅基礎上,額外徵收10%的全球性關稅,預計3天後開始課徵。
川普(Donald Trump)先前援引1977年制定的IEEPA 向幾乎所有各國徵收「對等」關稅。但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並無授權總統徵收關稅的權力。
川普在白宮舉行記者會表示,最高法院的判決「令人深感失望」,但政府將使用其他替代方案,「來取代那些被法院錯誤否決的關稅」。這些替代方案可能會帶來更多錢,「我們會賺進更多錢,因此變得更加強大」。法新社報導,川普在白宮記者會上告訴媒體:「我為最高法院某些成員感到羞愧,絕對羞愧,他們沒有勇氣為我們國家做對的事。」
他說:「他們非常不愛國,對我們的憲法不忠誠。」他一度稱他們是「蠢人和走狗」。川普還聲稱這項裁定背後有外國勢力影響。他說:「我的看法是院方受到外國利益左右。我認為外國利益的代表人物擁有不正當的影響力。」
他說:「他們對最高法院有很大的影響力,至於是源於恐懼、尊重還是友誼,我不知道。」記者提問是否有外國勢力影響最高法院的證據,川普回答說:「你們很快就會知道。」
川普說,他將根據122條款,簽署一項命令,在現有常規關稅基礎上,額外徵收10%的全球關稅;預計3天後開始實施。他指出,美國也正啟動多項301條款及其他調查,以保護美國免受不公平貿易行為的侵害。另外,所有根據232條款徵收的關稅及現有301條款關稅將維持不變。
美國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規定,為處理「重大國際收支失衡」等問題,總統可課徵最高15%的關稅,最長150天,可經國會批准後延長。貿易法第301條規定,當認定有歧視美國企業或牴觸貿易協議裡美國權益時,美國政府可加徵關稅。
依據美國貿易擴張法第232條款,若認定進口產品對美國國家安全造成威脅,總統具有對進口該產品採取調整措施的裁量權,可能採取的措施包括提高關稅等。
「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報導,目前仍不清楚企業是否能獲得退還去年已支付的關稅。這次最高法院的判決範圍並不包含川普另行課徵的特定產業關稅,包括鋼鐵、鋁材及汽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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