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稽查不打烊 局長葉昭甫:若查證屬實違法 可處最低10萬元以上罰鍰
【記者彭勝郎台中報導】為保障市民及遊客搭乘計程車權益與安全,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於寒假及春假旅遊旺季,聯合警察局及監理單位,在各大車站、重要觀光景點及違規熱點稽查非法營業白牌車,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若查證屬實即依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等法令開罰,可處最低10萬元以上罰鍰,連續違規者最重吊銷駕照、行照與牌照,以遏止白牌車違法載客,維護公共運輸業的市場秩序與安全。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依據「公路法」第77條規定,未依法申請核准而經營汽車運輸業者,處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針對白牌車違規駕駛違反規定,非法營業車輛的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照得吊扣4個月至1年,或吊銷駕照,被吊銷駕照後未滿2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台中市政府統計自110年至114年12月底共舉發45件,每件處以最低10萬元以上不等罰鍰,總計裁罰達454萬元。
交通局表示,市府持續受理自用車違法營業檢舉案件並依法查處,民眾若發現白牌車違法載客情形,可透過1999市民服務一碼通專線或市政信箱,提供違法車號、駕駛姓名、乘車時間及地點或檢附照片、影片等相關證據檢舉,查證屬實者將依規裁處。提醒民眾切勿搭乘非法營業白牌車,以保障自身搭乘的安全與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