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以來,兩岸從未在法律上成為兩國,兩岸的國籍法理上是同一國籍,猶如一體兩面,因此即便一個人在形式上似乎分別擁有兩岸的國籍,在兩岸各自的法律體系中都不會構成雙重國籍。以簡單的邏輯來說,一個人要擁有雙重國籍的前提就是同時擁有兩個不同的國家的國籍,比如同時擁有日本國籍與美國國籍,同時擁有德國國籍和菲律賓國籍。假設兩岸是不同的兩個國家,同時擁有兩岸的國籍當然是雙重國籍啊!但就因為兩岸不是或至少還不是兩國,所以不可能因此而有雙重國籍。
當年在李登輝總統提出特殊的國與國關係論之後,立法院為修正國籍法在88年底召開內政外交聯席審查會,民進黨籍的立委顏錦福就在委員會質詢當時的內政部長黃主文,如果一個人同時擁有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算不算是雙重國籍?黃主文直接回答他,法理上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屬同一國籍,當時也是立法委員的賴清德對此並沒有提出修法意見。
可見賴清德明顯知道國籍法規定的外國國籍根本不包含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因為站在中華民國政府的立場,根本不會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與依據主權而來的國籍。在中華民國政府有效統治區域,根本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也不接受大陸人民持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進入我國海關。不管是反共義士之後的孫立方,或是已經就任的立委李貞秀,他們確實曾經或依照對岸法律依然認定他們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但站在海峽這一邊的我們,在他們依法經政府許可在台設立戶籍,他們就只有一個國籍,我們的法律認定的中華民國的國籍。
孫立方將軍在內政部劉世芳恣意曲解法律,強逼新任立委李貞秀要放棄不為我國政府承認的對岸國籍後,被迫站出來接受新聞記者訪問,他很明確的說,他只有中華民國國籍,他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孫將軍沒有去大陸辦理放棄國籍,但他說的是正確的。在中華民國政府管轄的領土上,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存在的空間。孫立方將軍沒有對岸國籍,同理,已領有我國身分證的立委李貞秀也不會有對岸國籍。這是常識。
還在妄想李貞秀立委擁有對岸國籍的,那只是一種幻覺。但對於妄想性幻覺的而言,就算拿出證據,他們的幻覺也不會消失。孫將軍的證言,治不了內政部的幻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