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破獲偽農藥集團 依法起訴守護農業與食安

【記者雷琇雯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接獲情資,指縣轄內有不法集團涉嫌非法製造、分裝並販售偽農藥,嚴重危害農業生產與食品安全。檢察長黃智勇獲悉後高度重視,指派廖易翔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深入偵辦。

雲林地檢署指揮雲林縣調查站查獲不法集團涉嫌非法製造、分裝並販售偽農藥,嚴重危害農業生產與食品安全,全案偵結依法提起公訴。(記者雷琇雯翻攝)

經縝密蒐證,調查人員於114年8月11日,持雲林地方法院搜索票前往斗南鎮製造工廠及虎尾鎮倉庫執行搜索,當場查獲張○成(27歲)、張○勝(49歲)、黃○旭(48歲)等人,並扣得大量疑似偽農藥成品及相關製作設備。全案日前偵查終結,檢方認被告等人涉嫌違反《農藥管理法》製造及販賣偽農藥罪,依法提起公訴。

雲林地檢署指揮雲林縣調查站查獲不法集團涉嫌非法製造、分裝並販售偽農藥,嚴重危害農業生產與食品安全,全案偵結依法提起公訴。(記者雷琇雯翻攝)

主任檢察官朱啟仁表示,檢方查出張○勝與張○成為父子,並與另案通緝中的張○華為兄弟關係,與黃○旭相互熟識。眾人明知未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製造、加工或分裝之農藥屬偽農藥,不得流通,仍自111年間起分工合作,由張○華提供農藥原體,張○成負責調配製造,張○勝提供場地協助製作,黃○旭則負責對外販售牟利。自112年9月起至114年8月查獲止,偽農藥製成後存放於虎尾鎮倉庫,再販售至雲林縣二崙鄉、崙背鄉等地,流向不特定農民。
檢察長黃智勇指出,偽農藥不僅影響作物生長、造成農民損失,更可能污染環境、危及食品安全與消費者健康。雲林地檢署對此類破壞農業秩序之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未來將持續結合相關機關強力查緝,並呼籲農民切勿購買來路不明農藥,共同守護農業永續與全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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