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修正殯葬收費標準 樹葬全面免費

中低收入戶火化及納骨設施全面免費 不看戶籍地

【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於今年1月7日發布施行「桃園市各區公所管理公立公墓及骨灰骨骸存放設施使用收費標準」及「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管理公立殯葬設施使用收費標準」等兩項規定,未來中低收入戶可免費使用本市火化場及公立骨灰(骸)存放設施,大幅減輕弱勢家庭負擔。另同步啟動「環保葬鼓勵金發放計畫」,最高可申請2萬元鼓勵金,而申請桃園市樹葬區,則不論戶籍地一律免費。

圖2、3:樹葬園區與儀式。

民政局指出,此次修正重點之一,在於擴大照顧經濟弱勢家庭。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1修正規定,中低收入戶未來可免費使用本市火化場及公立骨灰(骸)存放設施,降低喪葬支出壓力。此外,隨著多元環保葬逐漸成為趨勢,市府也同步鬆綁相關收費限制,刪除「非本市籍亡者」使用多元葬法專區的收費規定,往後不論亡者戶籍地在何處,只要申請桃園市樹葬區,皆免收費用。

圖2、3:樹葬園區與儀式。

此外,為進一步提升納骨設施使用效能,並鼓勵市民採行綠色殯葬,「桃園市環保葬鼓勵金發放計畫」亦同步啟動。民眾主動將原存放於本市公立納骨塔之骨骸櫃位遷出,改採環保葬者,可申請鼓勵金2萬元;自骨灰櫃位遷出改採環保葬者,則可申請鼓勵金1萬元。鼓勵金申請可逕向殯葬管理所或各區公所臨櫃辦理,申請期間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或至預算用罄為止。
民政局長劉思遠表示,殯葬政策的調整,不只是法規修正,更是市府對市民「人生最後一段路」的溫柔陪伴。期盼透過收費減免與環保葬鼓勵金制度,讓經濟弱勢家庭減輕負擔,也引導更多市民思考以自然、環保的方式送別親人,讓生命圓滿落幕,並兼顧世代永續。
民政局強調,未來將持續以「溫暖、關懷、永續」為核心,持續提升殯葬環境,打造更貼近市民需求的服務。相關資訊請至桃園市政府民政局網站查詢(https://cab.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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