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嗆開槍盧秀燕遭羈押擬2大過免職

【記者許順德臺中報導】中市警二分局偵查隊黃姓女偵查佐被檢方拘提到案,23日晚間經地院法官訊問後裁定羈押;警二分局長鍾承志在24日上午自錄說明表示,針對該名女警將從嚴議處分,即刻起核予停職處分,同時將報請市警局召開考續會擬議一次記二大過予以免職,俾端正警紀。

臺中檢方指揮警方拘提黃姓女偵查佐到案,廿三日複訊後向臺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黃女,評議法官於廿三日晚間裁定黃女羈押但不禁見;法院在廿四日上午對外說明裁定羈押理由。因黃女涉犯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嫌疑重大,審酌黃女短時間內在社群、網路群組反覆實施發佈恐嚇言論行為,被逮捕後仍不乏對於市政建設、對被害人表達高度不滿的言論,足見有高度再犯可能。

同時也考量黃女具有警職身份對槍械使用、技術,相對一般人更專業,難保無將其恐嚇言論付諸實行的可能,復黃女在極為敏感的時間點發表恐嚇言論,恐引起有心人士群起傚尤,其行為所生危害風險甚高,因此有羈押必要而予以裁定收押。

鍾承志強調,警察身份不因下班或使用私人帳號而有所區隔,任何涉及恐嚇、威脅、失當或影響社會觀感之言行,均不被允許;警方對於警紀要求一向採取「零容忍」立場,絕不護短姑息,從嚴行政究責,以強化警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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