苓雅分局福德二路派出所警員洪銜鑛、湯靜蓉日前上午接獲民眾報案稱,找到日前報案遺失之機車,請求警方到場協助。經瞭解,陳姓女子(51歲)7月份外出時,忘記機車停放位置,四處尋找未果,遂前往三民區派出所報案遺失,未料事隔兩個月,至公寓住處地下室時,竟發現車輛停在自家停車格,這才恍然大悟原來當時車輛並未遺失,而是自己忘記已停回家中,便致電詢問後續處理程序。員警到場後,向陳女說明需至派出所辦理撤銷尋獲註記手續,惟該車輛因油量不足,加上地下室出入口斜坡陡峭,員警協助陳女一前一後合力將機車推上坡道,順利騎乘至派出所完成程序,陳女感激員警熱心協助,頻頻致謝。【圖文:記者張福全】
婦尋無車報警 原是烏龍一場
- By 臺灣導報
- 2025-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