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雷琇雯雲林報導】雲林縣警察局於內政部警政署「114年警用裝備檢查」中表現卓越,勇奪「團體綜合成績乙組第一名」殊榮。張榮興署長特於署務會報中親自頒獎,由副局長詹登燦代表接受,肯定雲林縣警察局在警用裝備管理與保養成效上的突出成果,全體雲警深感榮耀。

警政署指出,114年7月17日專案派員至雲林縣警察局實施年度裝備檢查,由後勤組科長施佳增率隊,針對警用「武器彈藥裝備」、「通訊裝備」、「防彈裝備」、「武器彈藥使用管理」、「綜合業務」等項目逐一審查,並以實測方式檢視清槍程序及武器分解作業,同時抽查警察局本部、交通警察隊及斗六分局等單位,全面了解裝備使用與保養狀況。
在各類裝備評核中,雲林縣警察局成績亮眼,其中「武器彈藥裝備」榮獲全國第一、「警用通訊裝備」獲第二、「武器彈藥使用管理」獲第三,顯示該局於平時即落實保養管理,確保各項警用裝備維持最佳性能。為鼓勵承辦與協辦人員,局長黃富村除頒發獎勵金,更於局務會報中公開表揚後勤科,期盼成為局內標竿典範。
黃富村局長表示,感謝警政署蒞臨檢查指導,使全體更加熟稔裝備保養的重要性,進而提升執勤安全。他強調,「保養重於維修、維修重於購置」是維護裝備妥善率的基本精神,未來也將持續強化教育訓練,確保大家在各項勤務中具備最完善的裝備保護。
此外,黃局長特別感謝張麗善縣長及縣府團隊長期支持警政建設,今年追加第二預備金達新臺幣2831萬餘元,用於汰購設備與警用汽車,為提升雲林治安與勤務效率注入重要能量。雲林警方將持續打擊犯罪、守護家園,讓「雲林上場」的理念更加落實與發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