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惠珠彰化報導】為營造校園廉潔環境,推廣誠信倫理價值,彰化縣政府11月26日於縣立體育場2樓研究室舉辦「校園廉政倫理座談會」,由教育處長蔡金田與政風處長饒東傑共同主持,邀集彰化縣8個視導區督學、專員及多所國中小校長齊聚交流。縣府政風處特蒐羅校園廉政倫理實例,透過本次座談會跨機關專業分享與實例研討,共同分析校園常見廉政議題,共同編訂校園廉政倫理手冊強化教育人員倫理判斷能力,建構更透明、誠信且健全的校園行政環境。
本次座談會中同步介紹上開手冊內容,以「校園倫理」為核心,強調王縣長「不濫用行政資源、不公器私用、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與行動力」的施政理念,蒐整校園廉政倫理相關法令、教育行政情境及司法判決,分為「廉政倫理規範」、「利益衝突迴避」、「政府採購法」、「財產申報法」、「廉潔楷模」、「人員赴陸規範」、「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等七大類,並於座談會時提出:「為何行政缺失會演變成被以貪污治罪條例或是刑法圖利罪送辦?應如何區辨圖利與便民?」、「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擔任代表人或理監事之民間團體如向縣府申請補助款,應如何做才不會有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禁止交易行為?」及「如遇學生在學校遭受性騷擾等事件而提出檢舉,應如何處理方符合法定程序?是否屬於《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上所規範之 範疇?」,進行深入的討論,協助承辦人員快速辨識風險,提高正確適用法規之能力。
教育處表示,教育乃百年樹人之大計,對於從事教育工作者道德標準之要求相較一般人更為嚴謹,學校教職人員行使職權除須「依法行事」外,亦須遵循一定的道德規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