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走廊

又是假刑警騙帳戶監管 大雅警銀合作阻詐成功
【記者王雲彬、馬淑娟大雅報導】大雅警分局與臺灣銀行大雅分行日前成功聯手阻止一起假刑警詐騙案,展現警銀合作打詐的即時效能。日前,大雅警分局大雅派出所警員陳嘉瑋與鄒佳琪於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台灣銀行大雅分行通報有一名民眾疑似遭詐騙,員警趕抵現場了解, 64歲的汪姓男子告訴警方,日前被一名自稱為「臺東分局刑警」之人士透過LINE加入好友,宣稱自己涉及洗錢防制法等刑事案件,要求提供銀行帳戶資料以便檢警實施監管,並透過視訊電話替汪男製作警詢筆錄。汪男因看到視訊電話中該位「刑警」穿著警察制服就信以為真,告訴該名「刑警」因不常使用該銀行帳戶,需要親自去銀行補發存摺才能提供,該名假「刑警」繼而要求自己隱瞞實情,並要為配合檢警「偵查不公開」規避行員提問。所幸銀行行員發現汪男言詞反覆、神色慌張,主動通報警方。等到「真警察」到場後查閱手機訊息云云,才讓汪男恍然大悟自己上當了,所長羅明中呼籲,檢警單位不會透過通訊軟體辦理刑案調查,更不會要求民眾提供帳戶供「監管」。若接獲可疑來電,應保持冷靜,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以免落入詐騙陷阱。

男騎士撞死逆向婦人法官認僅有一秒反應判無罪
【記者許順德臺中報導】黃姓男子去年騎車行經豐原區向陽路,適騎自行車的蔡姓婦人逆向行駛,被黃男撞上死亡,臺中地院審理認為,蔡婦夜間無頭燈且逆向行駛於快車道,路旁又有臨時停車阻礙通行,黃男僅有一秒反應時間,認沒有過失可言,判決黃男無罪。承審法官認為,黃男有無過失,要視行為人是否違反注意義務,能否預見結果發生,若是行為人已盡最大程度之注意義務,是否可避免結果之發生,以此做為判斷,若不是行為人可以預見或行為人即使盡最大努力,結果仍不免發生,即不得歸責於行為人。
另蔡婦沒有靠右行駛,又侵入快車道逆向,違反標線指示且未於夜間行時始開啟燈光,疏失重大,更為肇事主因;加上案發時,對向來車車燈刺眼,足以遮蔽黃男視野,順向則有多輛汽車佔用慢車道等因由。法官強調,雖然這起車禍導致被害人死亡誠屬不幸,然確實是黃男無從預見事故的發生,且事出突然無法避免,行為並無過失,不能證明黃男犯罪,應無罪諭知。

清水警方一連舉辦4場宣導活動加強小朋友交通、校園安全觀念
【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今年暑假已進入尾聲,即將迎接新的學,為加強學童對交通與校園安全的認識,提升自我保護能力,清水警分局大秀派出所警方於19至20日特別到轄區各安親班一連舉辦4場認識交通、校園安全及反詐、識詐等犯罪預防宣導活動。清水警分局大秀派出所所長余青峰表示,在開學前夕,前往轄區各安親班舉辦宣導活動建立安全的交通觀念,期望向下扎根落實學生們的觀念,逐步建立交通安全、安全無虞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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