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一名38歲呂姓女子於15日下班途中,騎乘機車欲返回豐原住處時,不慎誤闖潭子區台74線西向快官—霧峰快速道路,所幸在警民合作下,順利於現場獲得協助並安全護送至平面道路。雖逢6月15日警察節,當日放假一天,但大雅警分局頭家派出所警員羅登鴻、蔡易霖仍堅守崗位,於當日下午16時至18時執行巡邏勤務時,於17時巡經台74線東往西方向,發現一名女子與一輛輕型機車停靠於路肩,同時接獲多通110報案案件,稱有機車誤闖快速道路,遂立即開啟警示燈趨前了解狀況,並主動協助報案聯繫1968拖救車輛到場處理。經詢問,呂女表示當時因對路況不熟,依賴導航返家,疑似將導航設定為「汽車模式」,在未察覺的情況下誤上快速道路,直至接近國道四號匝道才驚覺騎錯路段,所幸遇見巡邏員警即時協助,順利脫困。所長許棋舜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普通機車行駛快速道路,可罰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款,民眾若機車誤上快速道路、國道,應將車輛立即停靠路肩,切勿再行駛,人則是應在護欄外或安全地點待援,確保自身及其他用路者人、車安全,同時撥打1968或110專線報案尋求協助;另呼籲,駕駛人應事先熟悉行駛路線,切勿因依賴科技工具而誤觸禁行道路,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圖:記者馬淑娟/文:記者王雲彬)
警察節勤務不中斷-輕機誤闖台74線-警急救援助拖吊-拷貝.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