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標線不明民眾受罰 苗縣長鍾東錦裁示不罰

【記者林盈焜羅玉女苗栗報導】苗栗縣議會召開的第20屆第5次定期會,3日進入第2、3讀會議程,縣府提交審查的苗栗縣騎樓沿街步道空間設置自治條例第2條修正草案、苗縣挖掘道路埋設管線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議員提案皆3讀通過,同時亦通過臨時動議案。
議員許櫻萍反映的苗市為公路道路標線不明確,導致50多位民眾吃上罰單,縣長鍾東錦指出,依照施工計畫應該1個路口線畫好後,須同時改好號誌,再往前推動,結果包商為了加快施工速度,從頭畫到底,號誌來不及改,導致鄉親無所適從,吃了這麼多罰單,認為施工單位有疏忽不能歸咎鄉親,並提出議員協助連絡里長、民眾將罰單繳到縣府,由縣府釐清責任妥善處理,同時要求警方暫停開罰,讓鄉親適應一段時間後再執法,以保障行的安全。
另外,縣議員曾玟學反映充電椿設置的位置不盡理想,希望縣府移動位置不理想的充電椿,讓每支充電椿都發揮功能,才不辜負中央補助的5千餘萬元及縣府配合的3千餘萬元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