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力攜手守護社區法律專車5月22日至鹿港鎮頂番社區服務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讓鄉親獲得正確的消費、稅務、反暴力、食安及反詐騙之資訊及觀念,彰化縣政府結合行政處、地方稅務局、社會處、衛生局及警察局共同推動「五力攜手,全方守護」社區法律行動專車宣導活動,主動至各社區巡迴服務,訂於114年5月22日上午9時30分在鹿港鎮頂番社區(彰化縣鹿港鎮頂番里彰頂路326巷138號)舉行。稅務局說明,5月份是房屋稅開徵期間,除現場介紹房屋稅自住相關規定及稅率差異外,因114年房屋稅自住房屋辦竣戶籍登記及申報期限放寬至6月2日,針對符合房屋稅自住優惠稅率條件民眾加強宣導,保障其租稅權益。為避免民眾收不到紙本稅單的困擾,增加電子郵件方式傳送稅單服務,提供多元繳稅管道輕鬆完成繳稅。本次活動稅務局遴派納保官下鄉將針對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電子稅單、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法令進行宣導,活動現場除稅務宣導外,並提供有獎徵答,另有法律及稅務諮詢服務,歡迎民眾共襄盛舉,踴躍參加。
114年房屋稅已開徵 納保官提醒勿逾期繳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14年度房屋稅已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因遇假日順延至6月2日)止。該局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貼心提醒民眾,請記得依限繳納,以免逾期受罰。若逾期繳納每逾3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0%滯納金外將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納保官的設置,是為保障納稅人權利,民眾如對房屋稅課徵稅額有疑慮、爭議或欲申訴、陳情,甚至提起行政救濟,都可以向納保官尋求協助。納保官資訊已公告於該局網站,納稅人如有需要協助,可多加利用網路、電話、視訊⋯⋯等多元管道申請,納保官會竭誠為民眾服務。
農業用地被濫倒廢棄物應課徵地價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都市土地依法劃定的農業區、保護區或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之農業用地,如遭人違規濫倒廢棄物於農地上,致未作農業使用,因已不符合課徵田賦規定(目前停徵中),依規定應改課地價稅。舉例來說,王先生有塊農地,其土地上種植農作物,符合土地稅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課徵田賦,嗣後被他人任意傾倒廢棄物於農地上,該土地未依法變更為非農業使用,雖然非因土地所有權人之行為而未作農業使用,惟已屬違法改作其他用途,亦應改課地價稅。稅務局提醒,為確保納稅義務人權益,經改課地價稅之農地,嗣後如實際恢復農地農用或取得容許使用證明或使用執照者,請記得提出申請課徵田賦,經核定後即可自當年適用。
民眾若有疑問,可撥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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