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豐原警分局統計,114年1月份全臺中市總共發生1,709件詐騙案件,豐原分局所轄豐原區86件、神岡區45件,總計131件,佔全臺中市的8%,而在車手提領的部分,今年度全臺中市迄今共遭提領了1,691次,豐原警分局共165次,佔全臺中市的10%、車手人數全臺中市共139人,豐原警分局則為10人,佔全臺中市的7%,在該分局的10名車手內,已查緝到案8名,查緝到案率高達八成。分局長林大為表示,詐騙集團以各類詐騙手法行騙後,騙取被害人將款項匯入人頭帳戶規避警方查緝,再由詐騙集團成員車手前往各處提領,提醒市民朋友在網路求職、借貸、投資等,切勿將存摺、提款卡或虛擬帳戶等提供予他人使用,避免遭詐騙集團作為人頭帳戶,除了淪為詐欺幫助犯外、涉及洗錢防制法外,更可能需面臨高額賠償。(圖;記者馬淑娟/文:記者王雲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