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福全高雄報導】高雄地檢署檢察長黃元冠於114年2月13日及14日,親自率領執行秘書莊主任檢察官玲如、副執行秘書陳主任檢察官彥竹與許檢察官怡萍、吳檢察官聆嘉先後赴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三民第一分局,前鎮分局,小港分局,召開選舉查察分區座談會,確保即將陸續舉行之農漁會選舉公正及平和進行。各分局均由分局長親自主持,召集各分局偵查隊長以及各派出所所長,就現況轄區選情分析、查賄制暴部署、有效查察策略與情資之掌握及處理,以及相關治安議題交換意見。
黃檢察長於座談會中特別強調,鄰近各階段選舉期日,若有招待特定人士前往特定地點旅遊之相關情資,請各分局務必查訪是否與選舉有關,莫使有心人士企圖行包攬選舉或支持特定候選人之目的,並提示農會法、漁會法均有規定關於妨害選舉之相關刑責,本次選舉亦有提供檢舉賄選獎金最高新臺幣200萬元之額度,各分局可善加利用,鼓勵民眾踴躍檢舉提供具體情資,以有效查緝是類妨害選舉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