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針對地價稅未繳納案件辦理催繳作業,並於2月17日起以雙掛號寄送繳款書至納稅義務人戶籍地,繳納期限為114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請納稅義務人收到繳款書後,儘速於期限內繳納。稅務局指出,繳稅方式除可持繳款書到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稅額3萬元以下)繳納外,亦可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地方稅網路繳稅服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繳稅,或利用信用卡及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等方式繳納。
此外,收到繳款書請儘速繳納,若逾繳納期限,每逾3日加徵1%之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0%滯納金外,該局還會依規定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如果因為工作或其他因素遷址,請記得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更改投遞地址,以確保稅單不漏接。另為響應節能減紙,歡迎民眾申辦電子稅單,快速又方便!
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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