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分局為保障遊客騎乘自行車安全,將依據臺中市政府交通局之公告於3月1日起開始執行取締,潭雅神綠園道自109年3月25日起即公告禁止騎乘電動自行車,隨著電動自行車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以下稱微電車),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於去(113)年4月12日辦理東豐自行車綠廊及后豐鐵馬道禁止行駛微電車說明會,與會各單位及人員均贊成在該2條自行車道禁止行駛微電車,臺中市政府交通局遂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稱道交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規定,於今(114)年1月9日公告東豐及后豐2條自行車道禁止行駛微電車。違反者警方將依道交條例第7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以新臺幣300~1,200元罰緩。除此之外,對於自行車道上違規攤販豐原分局亦會加強取締,去年累積至今共取締26件違規設攤。無論是東豐自行車綠廊、后豐鐵馬道還是潭雅神綠園道,都是適合家長帶小孩放電的好去處,為維護交通安全兼顧旅遊品質,豐原警分局分局長林大為呼籲,民眾切勿存僥倖心態於自行車專用道行駛違規交通工具,也勿違規設攤販售,警方會加強執法取締,以維護安全舒適的自行車道旅遊環境。(圖;記者馬淑娟/文:記者王雲彬)
東豐、后豐自行車道禁行微型電動二輪車-31起正式取締開罰.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