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山區餐飲店老鼠現蹤 衛生局派員查察

【記者陳志昌高雄報導】針對有民眾拍攝影片於社群平台爆料,高市鼓山區餐飲店內有老鼠現蹤,涉食品安全衛生疑慮乙案,高市衛生局7日派員前往現場查察,現場雖未見老鼠等病媒蹤跡,惟業者坦承影片內容屬實。
衛生局表示,該局7日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派員前往該店查察,除現場輔導業者應設有防止病媒入侵設施,亦依據高雄市公共飲食場所衛生管理辦法第8條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規定,裁罰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經衛生局現場查察,業者未委託合格病媒防治施作,自行清消,該作業場所尚有冰箱食材未覆蓋、未有冷凍冷藏庫溫度指示器及紀錄表、垃圾桶未加蓋,現場無法提供食材來源單據及員工健檢資料等多項缺失。
衛生局人員除面諭業者請合格病媒防治施作並記錄,並飭令業者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項及第44條規定,裁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同時也責令業者應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加強作業場所、設施設備及從業人員衛生管理,以維護消費者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