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天生基隆報導】一名劉姓女子於民國111年9月2日清晨在中度颱風「軒嵐諾」來襲騎車行經自強隧道出口處,因路燈不亮視線不良自撞倒塌車道上的路樹受傷,向基隆地方法院提告基隆市政府請求國家賠償12萬餘元,法官審理認為「颱風外圍環流夾帶強風牽引之不可抗力」以及市府與有關單位並無缺失,判決駁回。
劉女提告主張,在9月2日上午4時50分,騎機車沿安樂路二段往麥金路方向駛出自強隧道,因該路段之路燈並「未全開」,光線昏暗而撞及倒塌橫擋在車道上的路樹,造成多處體傷與財損,要求市府國賠機車與手機以及手錶之修理費、醫療費、早餐費、保健食品費、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等等,洋洋灑灑一籮筐總計新台幣12萬5708元。
本案系爭在於案發當時「路燈亮不亮」?判決書指出,事故發生資料顯示時間在上午5時20分至36分間(劉女稱4時50分),適逢軒嵐諾颱風諾來襲(未登陸),路燈由市府工務處管理維護,向台電租用繳納月費,台電依日出日落時刻調整路燈啟閉,當天台電關閉路燈時間在日出以後之「5時40分」,所以並無劉女主張「路燈未全開」之管理瑕疵。
判決認定,路樹由安樂區公所負責養護,平日指派里幹事不定期巡視轄區路樹,案發之前8月間完成路樹剪修,颱風雖未登陸,但自強隧道出口三面環山,極易產生「風洞效應」(又稱「峽谷效應」、「狹館效應」,意指空氣流動因為受限於地形,會從山谷、鞍部等缺口通過,因此產生文丘里效應,從而形成強勁封口與旺盛的氣流擾動),觀察倒塌路樹照片根、幹、枝、葉均無異狀,周圍土壤也無流失,依當時最大瞬間風速、平均風速,路樹應係颱風之外圍環流夾帶強風牽引從而斷裂傾倒,「不可抗力」而非市府工務處、安樂區公所設置、管理有所缺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