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偷鉛筆盒 母帶到派出所機會教育

 

台中一名家住潭子41歲的陳姓女子,日昨於帶著就讀國小一年級的女兒,至轄區派出所前門口,希望警方可以告誡女童,偷竊是不對的行為,由於女童在派出所內一臉不知所措的樣子,讓員警看了相當不捨,並告知不可以未經同意就拿取他人物品,但轉頭也不忘告訴媽媽,應以正當方式教導孩子,而不是把孩子帶到派出所,才這束這埸以「警察抓人」方式恐嚇教育。大雅分局頭家派出所警員吳亞哲擔服值班勤務時,見一名女子攜女童站在派出所門前查看,遂上前關心。陳女表示女兒目前就讀國小一年級,當日未經同意,便隨手拿取媽媽的鉛筆盒帶到學校,希望警方可以告誡女童,偷竊是不對的行為,吳員見女童不知所措的樣子相當不捨,耐心地詢問並了解女童的想法,再充分說明未經同意拿取別人的東西,就叫做「偷」,是不對的、不被接受的、不誠實的行為,教導所有權的概念,並建議陳女以正增強的方式來教導女童,而不是以「警察叔叔會把你抓走哦!」這樣的負增強來教育孩童。所長許棋舜表示,法治教育應從小開始紮根,父母也應該負起教育小孩的責任,讓其能夠在正確觀念的環境下成長,警方也會持續透過社區治安座談會或學校等機關團體場合宣導法治教育的重要性,警民共同為國家未來的棟樑灌溉正確的法治教育,建立一個人人守法且能夠安心生活的社會環境。(圖;記者馬淑娟/文:記者王雲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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