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鎮出租套房大火三死一重傷 屋主被起訴

【記者林碧珠員林報導】造成三死一重傷悲劇的北斗鎮出租套房大火案,彰化地檢署查出係莊姓屋主將四層樓房屋增建三十一間小房間出租,因無消防設備,致樓上四名房客來不及逃生而死傷,檢察官22日將莊姓屋主依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莊姓屋主(七十三歲)為賺取套房租金收入,違法增建磚造套房,又將一至四樓增建三十一間套房和雅房,供人承租,屋主依法本應在出租空間設置滅火器、消防栓,手動報警、火災警報器、火警標示、緊急照明等必要消防安全設備,供火災發生時提早對房客告警,讓房客儘早逃生,維護房客安全,但莊姓屋主只在南棟二樓走道擺放一支滅火器,其餘消防安全設備均無。
檢方查出,屋主將南棟房間出租給十八人,今年六月十六日起又將北棟四樓三間雅房租給房客,七月三十日清晨六時,顏姓房客停放在東側第一間的微型電動自行車踏板下方電池電源電線發生短路,引燃車體本身和周遭可燃物後,火勢在東側第一、二間內擴大延燒,並蔓延至北棟一樓,因北棟一樓東側店面和騎樓囤放大量電池、電動自行車、機車和其他可燃物,致北棟一樓東側電動自行車和騎樓,發生大火及多次爆炸,火勢將一樓東側南棟、北棟間木板隔間燒穿,延燒至南棟一樓東側,濃煙從南棟一樓走道沿樓梯間往上流竄到二至四樓共通的走道與各房間及往一樓西側後方,因二樓至四樓均無必要消防安全及警示設備,致顏姓房客和北棟四樓黃姓房客、蕭姓友人等三人,因吸入過量濃煙和一氧化碳而休克死亡,住四樓的飛姓房客奮力逃至南棟一樓,雙手、胸口、背部遭火勢燒傷,東側倉庫、南側物品因燒失碳化,橫樑與屋頂烤漆板受燒變色彎曲,北棟一樓東側機車行燒毀,南棟和北棟間一樓木板裝潢隔間燒失碳化,案經死傷家人提告及檢察官簽分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