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強調於飲用水保護區內違法使用農藥 情節重大 球場完全無視大眾安全
【記者吳峙嵩高雄報導】高雄高爾夫球場位屬澄清湖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依據「飲用水管理條例」規定,於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不得有污染水源水質之行為,經環保局採集該球場9號及10號水池水樣及果嶺球洞之雜草,兩水池水質檢出加保扶及亞托敏,另在倉庫查扣大量除草劑,於飲用水保護區內違法使用農藥,環保局依法開罰100萬元。
環保局表示,該球場所述農藥檢出濃度低於飲用水質標準,自認無影響水源水質,經查飲用水管理條例第5條,是指在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內,不得有污染水源之「行為」,該法條為行為罰。
而該案經環保局於場內水池與雜草,均有檢出農藥成分,斷定已有使用農藥污染水源行為,即構成處罰之要件,而高雄高爾夫球場的說法,則是飾詞狡辯,完全無視大眾安全。
尤其,球場位於澄清湖水源水質保護區範圍內之西北方,其位置地勢較高,且鄰近澄清湖,污染流向由西北(地勢高)流向東南方之澄清湖水源地(地勢較低),使用農藥之行為,致水源水質保護區之水源有遭受污染之虞,且對市民生用水水質及人體健康有重大影響之虞。
環保局強調,查核認定高雄高爾夫球場違法情節重大,依據「飲用水管理條例」第20條規定,裁處100萬元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