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那方露營區 違法經營遭斷水電

【記者鄭惠珠社頭報導】為維護旅客權益及住宿安全,彰化縣政府鐵腕執行非法旅宿業者清水那方(清水匯股份有限公司)停止供水供電處分,該業者未申請旅館業登記證而擅自經營旅館業務,經縣府城觀處連續裁罰2次並勒令歇業後仍繼續違法營業,彰化縣政府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及「行政執行法」第27、28條規定執行停止供水供電處分。
彰化縣政府表示,清水那方業者於社頭清水岩經營採固定式豪華露營帳篷,擅自營業房間數26間(豪華露營帳),帳篷內提供床、床墊、寢具、冷暖氣機、冰箱、獨立衛浴等設備供旅客使用,該營業行為已非屬露營活動範疇,而應屬「發展觀光條例」中,「以各種方式名義提供不特定人以日或週之住宿、休息並收取費用及其他相關服務之營利事業」之旅館業型態,違法經營事證明確。
縣府城觀處表示113年9月接獲民眾檢舉並前往稽查,即於10月11日第1次裁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並依法勒令業者應立即歇業,113年10月21日再度稽查發現,業者仍有繼續營業之事實,再次裁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及勒令立即歇業。另業者未經申請核淮,在園區內設置大量組合屋、貨櫃屋等違章建築。該業者先前積欠縣府電費部分,彰化地方法院已於113年8月27日核發執行不當得利423萬5,232元支付命令,因業者不願繳納,現已進入訴訟程序。
彰化縣政府呼籲民眾,縣府並未核准業者販售任何預售型票券,提醒民眾如有相關票券,可循原購買通路洽詢退換事宜。安排旅遊住宿訂房時,可先至交通部觀光署台灣旅宿網查詢,也可於投宿前,查看業者是否有懸掛旅館或民宿登記證及專用標識,選擇入住合法旅宿,才能住的安心、玩得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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