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議員痛批盧市府包庇 要求涉案處長下台公開道歉
【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台中市議會交通地政質詢,市議員黃守達、謝志忠、張玉嬿、王立任、林祈烽、施志昌、曾威等揭露台中市公共運輸與捷運工程處處長張應當涉及長期性騷單位內的女同事,受害者至今至少已有5位,議員們痛批盧秀燕、交通局長包庇,才會讓受害者持續擴大,要求公捷處長張應當下台,並公開向所有受害者道歉。
黃守達指出,根據受害者E的說法,平時處長對E即有語言輕挑的狀況,例如:用手勢比劃身材,評論穿著等,在今年9月6日,E進辦公室遞送公文與確認搬遷辦公室事宜,處長竟藉故對E進行牽手、摳手心、撫摸手臂的動作,並數次在對話中提到「我看到你我真的會癢」,期間E因心生恐懼,假裝沒聽到,當E欲離開辦公室時,被處長拉回,並從後方雙手熊抱,且將下巴置於其肩膀上,雙手更嘗試向上擠壓碰觸胸部,但E雙手抱公文不停抵禦才勉強阻擋,期間處長更對E說出「我是真的很喜歡你」並在耳邊吐氣等動作,E表達「請處長不要這樣」後趕緊逃離現場。
黃守達還表示,受害者A於接受完申訴委員會訪談後的同天,馬上就受到交通局派員來試探和解意願,詢問是否撤案和解,顯然就是來搓湯圓,他質疑,若該位當事人答應了,撤案後不能再行申訴,整起事件將石沈大海,恐怕無人知曉處長的惡行惡狀。
黃守達怒指,去年盧市長在議會備詢時,曾經說要遭到性騷的「姐姐妹妹站出來」不要忍氣吞聲,要勇敢對色狼貼標籤。盧市長對性騷擾「零容忍」,但這些站出來的這些女性下場是什麼?好不容易考上公務員,也升到一定的位置,最後卻被迫離職?而加害人這幾年還是過得好好的,並且持續殘害其他人。這就是盧市長,媽媽市長所說的零容忍嗎?最令人難過的是,受害人A還責怪自己當初不夠勇敢,讓其他人又受害,但這明明不是他的錯,台中市政府這些明明知情的高層,才是錯得離譜。
王立任呼籲市府依法行政,徹底落實性騷擾防治相關規範。根據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制定的「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處)要點」第七條明定,當本局知悉所屬員工發生性騷擾行為時,應立即採取有效的糾正與補救措施,其中,若機關首長或主管層級人員涉及嚴重性騷擾行為,且情節重大,並在調查期間有停止或調整職務之必要,市府或本局有權先行停止或調整其職務。
張玉嬿則表示,欽佩這5位受害者揭發惡狼的勇氣,要求主責調查的市府官員務必放下官僚主觀與偏見,別再讓自己同事求救無門,市府無論如何都不能容忍這種濫用權力的權勢性騷者,同時一定要協助這些經歷性騷的員工,提供尋求諮詢或治療的資源。
施志昌也痛批,交通局長於110年的案子就承諾同仁說妥善處理,結果最終卻是基層離職,處長沒事。局長只會講得義憤填膺,事實上就是沒有能力!
林祈烽怒批,他請副市長黃國榮及所有局處首長、主管都站起來,公開調查大家認為張應當處長性騷擾案屬情節重大者再坐下,竟然無人敢坐,他試問各位官員,若他們的妻子、女兒、姐姐、妹妹遭遇這種卑鄙、無恥、下流的權勢性騷擾行為,還不能被認定是情節重大,這樣台中市所有女性公務員將來在職場上將如何自保?結果張應當用請假規避調查,是市長盧秀燕恩准他請那麼長的性騷擾假嗎?請各位官員要有良心,要求張應當應立即停職並下台。
黃守達、謝志忠、張玉嬿、王立任、林祈烽、施志昌、曾威等集體到台前要求,張應當處長的權勢性騷擾行徑情節重大,應當馬上停職,盧市長與交通局長不該繼續縱容包庇,更不該讓台中市政府成為窩藏性騷慣犯的所在。
針對此一性平案,交通局長葉昭甫強調,性騷擾零容忍,他於接獲申訴當下,即表達「勿枉勿縱」的態度,已立即依相關規定成立性騷擾事件申訴處理委員會,於7日內召開委員會受理調查,並成立調查小組展開事件調查,目前已經針對被害人、加害人、證人等進行4次調查訪談。葉局長指出,該案件於委員會開會決議受理時,也已立即至勞動部通報系統通報,若確定調查成立,絕對依法嚴厲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