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移工綁架2同鄉 主嫌遭求刑10年

【記者潘瑞如桃園報導】越南籍甲姓男子為幫同鄉裴姓男子向阮姓失聯移工追討200萬元越南盾債務(約新臺幣2,300元),於6月16日晚間率眾向阮姓移工催討債務,但阮男趁隙逃離,甲男懷疑是在場的另2名阮姓兄弟通風報信,於是將其二人強行押走,強搶現金5萬元與金飾等財物,還逼著他們聯絡越南家人匯款10億越南盾(約合新台幣120萬元),桃園地檢署18日偵結依擄人勒贖罪嫌將8人起訴,針對主嫌甲姓兄弟向地院求處10年有期徒刑。
桃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榮德說明,檢察官周珮娟指揮桃園市龜山警分局偵辦越南籍被告甲嫌等8人涉犯擄人勒贖案,認被告甲嫌等8 人涉犯刑法第347條第1項擄人勒贖等罪嫌而於18日提起公訴,並審酌被告甲嫌等 8人與2位被害人同為移工,素不相識且無債務關係,竟利用其等為失聯移工之弱勢地位,強擄2人後,命其向越南家人索討贖金。被告甲嫌居於經濟優勢及犯罪計畫中居於要角地位,結合其兄收取贖金並提供處所,建請法院求處2人各有期徒刑10年,其餘被告則依犯罪情節及犯後態度求處適當之刑。
檢警調查,本案源於裴姓越南移工與阮姓失聯移工有越南盾200萬元債務糾紛,卻因阮姓移工趁隙逃離,被告甲姓移工等8人竟懷疑現場之另2名阮姓兄弟檔通風報信,分持棍棒、空氣槍將2人強擄到台中市某處拘禁,期間加以凌虐毆打,並命其向越南家人要求匯款10億越南盾(約合新台幣120萬元),恫嚇若不匯款,將弄斷手筋、腳筋,帶上山處理,家人分四次匯款後,移工食髓知味再度勒贖2億5千萬越南盾,但阮姓移工家人已無力匯款,憤而報警處理,甲嫌等人竟令被害人等脫衣拍攝裸照、影片,才將2人釋放離去,案經阮姓兄弟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