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昱憲綜合報導】南檢偵辦台南小二甲光電弊案,民眾黨團15日指出,力暘違法取得電業籌設許可,根據公文顯示,是由台南市長黃偉哲與時任經濟部長王美花親自決行,為何南檢沒有繼續往上辦,檢方碰到民進黨高官就轉彎。
台南市長黃偉哲則在台南市議會接受媒體訪問並出示公文指出,民眾黨團故意不提公文是前南市府經濟發展局長陳凱凌「代為決行」,這種潑髒水、誤導社會大眾作法非常「惡質」。
南檢偵辦台南市俗稱「小二甲」弊案(面積未達2公頃非都市土地申請使用地類別變更作太陽光電設施使用)起訴15人中,有5人為公務人員,其中包括時任經濟部能源署組長林文信、時任台南市經濟發展局長陳凱凌。
民眾黨團舉行「民進黨政府圖利力暘光電弊案,鋸箭起訴、縱放高官」記者會,黨團總召黃國昌質疑,力暘違法取得台南七股的電業籌設許可,不法獲利高達新台幣91億元,根據農委會於2020年8月1日頒布「小二甲禁令」,力暘根本不符合任何一項例外。
黃國昌於記者會中出示台南市府公文,指出公文顯示由台南市長黃偉哲親自決行,力暘從頭到尾都是違法申請;另一方面,經濟部的公文也顯示,同樣是由時任經濟部長王美花親自決行,讓力暘違法申請案成功取得電業籌設許可。
黃國昌指出,此案也可看出檢察官試圖掩飾,南檢僅起訴陳凱凌及林文信等人,明明起訴書中已載明「經濟部裁示交由林文信處理」,他要問經濟部是誰裁示,是檢察官不敢查,還是查完不敢寫在起訴書。
張啓楷批評,若沒有黃偉哲、王美花決行公文,力暘案根本不會發生,結果南檢卻沒有往上辦,難道司法是看顏色辦案嗎;而司法根本兩套標準,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京華城案採押人取供,結果力暘案只辦到陳凱凌跟林文信,如此雙重標準,人民如何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