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勝郎台中報導】盼進一步活絡振興庶民經濟,台中市今年物調券第二波活動預計11月起跑,即日起至8月30日止開放申請參與;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表示,為使活動效益擴及更多攤商及消費者,除原訂公有市場等物調券發放場域外,此次開放經營規模達百攤以上、位於傳統市場中的團體、商號、公司皆可提出申請。
台中市政府經發局長張峯源表示,今年辦理第一波物調券發放活動,獲得廣大迴響,除了台中市公有市場、列管攤販集中區及輔導的商圈等場域外,新增加5處民有市場、2處委外市場及產業協會28處優質產業故事館作為發放場域,皆收穫成效良好的反饋,以致多處場域希冀參與物調劵發放活動。
張局長指出,為擴大庶民經濟效益,將開放予擁有營業場域規模達100個攤鋪位以上,經營生鮮蔬、果、魚、肉類及其他民生用品零售的民間團體、商號或公司提出申請。申請發放的物調券每份面額200元,由經發局負擔100元、民眾負擔100元,依指定期間內在該營業場所消費使用。
經發局說明,「物調券」受理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8月30日下午5時截止,申請單位需檢附相關文件,包含公司行號團體登記證明文件、營業場所具備含店鋪、市場或商場使用的合法建物使用執照、營業場所平面圖、攤鋪位清冊等供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