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南投縣長李朝卿涉貪判450年 藍綠籲警惕

【南投新聞採訪中心報導】前南投縣長李朝卿,任內藉颱風災修等工程貪污,收取回扣1274萬元,合併81案被判450年又4月確定,對此,國民黨南投縣議員要縣府警惕,民進黨南投縣黨部則痛批李「十惡不赦」,讓南投人蒙羞,希望縣府引以為鑑。南投縣政府則回應,該案已定讞,不予評論。

民進黨縣議員沈夙崢表示,李朝卿貪污的是災修經費,此事對南投是非常羞辱的事,尤其災修一旦被收回扣,施工品質一定會打折,若災修工程強度不符合標準,就無法保障人民安全,將讓民眾陷於每遇風災就受創的輪迴,並提醒縣府小地方也不能忽略,像先前縣府消保官也有詐領公款私用的情事,希望公家單位「勿以惡小而為之」,南投縣民也要睜大眼睛檢視政治人物,應選專業人士領導南投。

民進黨南投縣黨部主委、縣議員陳玉鈴指出,李朝卿連災修的救命錢也要貪,根本是十惡不赦,非常要不得,像這樣惡質的首長無所不貪,視法律為無物,讓南投人感到很丟臉,甚至被判刑450年,這要關幾輩子才關得完,希望縣府要引以為鑑,不能再發生,司法對於政治人物涉貪也要重罰、以儆效尤,才能讓民選首長不負選民託付。

國民黨南投縣議員林儒暘則說,不論是否為災修經費,所有公帑或公共工程經費都不能貪污,因為民選首長是受到選民託付為民服務,絕不能對公款上下其手,他尊重司法,並強調貪污是人的問題,像民進黨鄭文燦、民眾黨高虹安,希望政治人物不論黨派都要潔身自愛,縣府也要作為警惕,未來他也會加強監督,防止類似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