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檢署與五家醫療機構簽署毒品戒癮治療合作備忘錄

【記者林盈焜羅玉女苗栗報導】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蔡宗熙檢察長、苗栗縣長鍾東錦,與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徐國芳院長、豐原醫院賴慧貞院長、大千綜合醫院徐千剛總裁、大千南勢醫院洪國翔院長、以及為恭紀念醫院陳敏雄副院長等五家醫療機構,30日在苗栗司法大廈一樓大廳,共同簽署「苗栗地區緩起訴毒品戒癮治療合作備忘錄」,完成苗栗地區具有歷史意義的戒癮治療里程碑,由苗栗地檢署與苗栗縣政府及醫療機構共同合作將苗栗縣的戒癮治療處遇再向前推進一步。
蔡宗熙檢察長在致詞中強調對於施用毒品病犯採用緩起訴戒癮治療處遇之成效,由近幾年的統計顯示,確實優於單純監獄監禁措施,因此苗栗地檢署要與醫療院所密切合作,透過醫療協助藥癮者遠離毒品,回歸正常社會生活,打擊毒品犯罪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而幫助施用毒品被告更生重返社會家庭更需要全人的關懷,因此唯有透過各界的協作,才能有效遏止毒品蔓延。
縣長鍾東錦親自見證這場簽約儀式,也期許毒品犯罪的遏止不僅依賴司法機關的努力,更需要社會各界的參與。對於苗栗地檢署與多家醫療機構的合作表示高度支持與肯定,認為這是推動毒品防治工作的重要一步,透過這樣的合作模式,能夠有效降低毒品復吸率,並促進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苗栗地檢署呼應政府政策,與醫療機構攜手合作推動以醫療為核心之緩起訴施用毒品戒癮治療,並建構以家庭為中心之多元處遇,包含:家庭支持團體、家庭親職教育、藥癮者自我效能訓練等,期望幫助施用毒品被告脫離毒品,邁向康復,重新成為家庭與社會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