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峙嵩高雄報導】針對一起17日確診登革熱境外移入個案,7月上旬曾至新加坡、馬爾地夫旅遊,返國出現登革熱類似症狀,至診所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診所醫師未於病歷登載TOCC問診結果,亦未進行登革熱NS1快篩通報,遭衛生局依法開罰1萬元。
衛生局指出,17日確診登革熱境外移入個案,為40多歲本國籍民眾,經疫調7/6-7/13至新加坡、馬爾地夫旅遊史,返國後7/15陸續出現倦怠、發燒、頭痛、肌肉關節酸痛、鼻塞痰多、食慾不振等症狀,7/16至診所就醫,就診時個案雖時有「主動」告知醫師「新加坡及馬爾地夫旅遊史」,然診所醫師未於病歷登載TOCC問診結果,亦未進行登革熱NS1快篩通報。
這名個案於7/17因症狀未緩解再次就醫,經檢驗NS1快篩陽性,同日實驗室PCR檢驗結果陽性(登革熱第二型),社區暴露風險共計4天。
衛生局表示,7/17新增的境外移入個案因發燒、頭痛、肌肉關節痛及上呼吸道感染症狀至診所就醫,第一次看診醫師未善盡職責問診TOCC並記錄於病歷,且未使用登革熱NS1快篩,直至次日個案再次前往其他診所就醫,才由看診醫師快篩通報,以致個案長時間停留於社區和住家,增加疫情擴散風險。衛生局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裁處1萬元罰款,並輔導院所加強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