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觀光局輔導露營場合法 成績亮眼

【記者李鳴盛高雄報導】露營場管理要點修法放寬非都土地容許使用後,農牧及林業用地在1公頃以下即可申設露營場,高市府目前積極輔導59家農牧用地業者申請,34家已取得土地許可使用,6家申請第2階段露營場設立登記,2家農牧用地及2家其他用地取得合法露營場登記,成績斐然!為積極輔導業者,高市府觀光局更主動出擊,於今(113)年6月18日起至本市偏鄉區公所駐點服務,現場實地輔導各露營場;截至目前觀光局已至桃源、那瑪夏、茂林、六龜、美濃、杉林等區實地輔導計50家露營場,獲得業者的讚賞及認同。
高市府觀光局表示,因應內政部111年7月有條件放寬非都土地容許使用農牧及林業用地在1公頃以下可申設露營場,交通部同步修訂「露營場管理要點」申設條件,露營場合化法露出曙光。為積極協助業者合法化,高市府觀光局隨即成立露營場輔導小組及單一服務窗口、辦理5場說明會、編列經費委託專業廠商輔導及協助業者撰寫使用計畫書、查詢環境敏感區及補助查詢規費、簡化申請與審查流程及召開跨局處會議討論各項疑義,並採取聯合輔導診斷會勘的機制,協助業者順利完成後續露營場相關建置手續及整備。
高市府觀光局高閔琳局長指出,鑒於仍有露營場業者尚未提出申設,為提供民眾安心之露營場所,加速露營場合法化,觀光局透過主動出擊、實地駐點服務及現場輔導措施,深入瞭解遲未提出露營場申請之業者困難處。自今年6月18日迄今已舉辦10場駐點服務,透過地方區公所協助聯繫露營場業者提供基本資料,觀光局則進行現場實地輔導;包括評估露營場現況、協助提供申設意見,並向業者說明本局已委由專業團隊協助業者撰寫使用計畫書、查詢環境敏感區及補助查詢規費等,獲得業者讚賞及認同。
本市露營場截至目前已輔導59家業者申請第一階段「非都市土地容許使用」,其中34家已取得土地許可使用,6家申請第2階段「露營場設立登記」,計有「遠山望月溫泉露營區」、「露營樂2號店旗津旗艦店」、「梅園野營秘境露營區」及「東九道露營區」4家已取得露營場設置登記。其中「梅園野營秘境露營區」及「東九道露營區」位於農牧用地,經過2階段申請取得合法登記的農牧用地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