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州科大外籍生淪奴工案5人遭重判

【記者林碧珠員林報導】轟動教育界的私立「中州科大」誘騙十六名烏干達國家外籍學生來台灣留學,但卻淪為工廠學工的教育界醜案,一審彰化地院對涉案的五名被告,日前做出判決。

前中州學務長柴鈁武,涉嫌人口販運,判刑五年六月,併科罰金五十萬元,苗栗縣政府勞青處副處長涂榮輝,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的共同圖利罪,判刑七年,併科罰金二百四十萬元,褫奪公權五年,前中州推廣教育中心主任藍素玲,判刑五年,併科罰金七十萬元,犯罪所得十萬八五○○元追徵,飯店業者林政良,判刑二年十月,併科罰金三十萬元,仲介陳國良,判刑二年,併科罰金六十萬元,犯罪所得一六四萬八七九七元追徵,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共同圖利罪的廖姓科員,因在偵查中自白,且無犯罪所得,考量迫於壓力而犯行,乃予免刑,本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民國一○八年時任中州科大學務長的柴鈁武和推廣教育中心主任藍素玲,以招收外籍學生名義前往烏干達,由在烏干達開設飯店的林政良協助辦理招生說明會,會中佯稱校方可提供獎學金和實習薪資,所得足以支付學費、生活費及償還來台旅費,甚至可以存錢,編織來台留學美夢,卻隱瞞學生來台仍須負擔必要生活費用及無法保證每人可獲工作機會和可能從事勞力密集工作。

法院指出,被告學務長等人要求留學生,在留學簽證面試時隱瞞來台打工,陳述不實財力資訊,十六名留學生抵台後,由學務長、推廣中心主任,除介紹工作給留學生外,也透過仲介陳國良,讓積欠龐大來台旅費的留學生,被迫超時或夜間工作,達到勞動剝削。

判決說,民國一一一年一月,烏干達留學生在台超時工作案,被媒體揭露,仲介為避免聘雇留學生的公司受罰,竟找到時任苗栗縣府勞青處副處長的涂榮輝商談,要求直接處罰仲介公司,涂榮輝副處長多次向廖姓科員施壓,更直接更換承辦人員,做出﹁本案無違反勞基法及就業服務法﹂等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