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園地

五力攜手守護社區法律專車6月26日至芳苑鄉王功社區服務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讓鄉親獲得正確的消費、稅務、反暴力、食安及反詐騙之資訊及觀念,彰化縣政府特結合行政處、地方稅務局、社會處、衛生局及警察局共同推動「五力攜手,全方守護」社區法律行動專車宣導活動,主動至各社區巡迴服務,訂於113年6月26日上午9時30分至11時45分在芳苑鄉王功社區活動中心舉行。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為響應綠能環保愛地球,淨零碳排無紙化,提供電子稅單服務項目,積極推廣民眾利用電子方式傳送稅單之便利性,提供民眾安全便捷方式,並避免收不到紙本稅單的困擾;稅務局的納保官也會下鄉針對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進行相關的稅務宣導,讓民眾了解地方稅減免措施及多元繳稅方式外,也能保障自己的租稅權益。本次活動現場除稅務宣導講習外,並提供有獎徵答,另有法律及稅務諮詢服務,歡迎民眾共襄盛舉,踴躍參加。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網站填問卷,抽禮券!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為持續推動網路申辦並瞭解民眾對於官網各項服務之滿意程度,自113年6月25日起至7月25日止,辦理網路問卷調查活動,民眾只要至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全球資訊網(www.changtax.gov.tw)活動訊息,填寫線上問卷,完成有效問卷即可參加抽獎,有機會獲得200元禮券。稅務局表示,此次調查內容包含網站版面設計、資訊正確性及主題專區滿意度等,藉由問卷調查,作為業務精進之參考,進而提升為民服務品質。為感謝民眾不吝提出寶貴建言,於活動結束後將抽出25名得獎者,並公布得獎名單於網站,歡迎民眾踴躍參加!
公同共有土地所有權人負繳納稅捐連帶責任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未辦繼承登記或雖辦竣繼承登記但未分別持分的土地,屬於公同共有土地,依據稅捐稽徵法第12條規定,公同共有土地由管理人負納稅義務,未設管理人者,以全體公同共有人為納稅義務人,負繳納稅捐的連帶責任。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全體公同共有人對應納稅捐皆負連帶責任 ,就算申請分單繳納,該連帶責任也不因分單而免除。換句話說,當其他公同共有人未繳清稅款時,稅捐稽徵機關會將未繳清之欠稅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而執行署對未繳納應有權利部分之義務人將會優先執行,執行未果時,仍可對已分單繳納之義務人執行剩餘未完納稅款。為維護自身權益,如有公同共有土地,請全體公同共有人依法納稅,以免因未完納稅捐導致後續遭移送強制執行。
民眾若有疑問,請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