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騙、洗錢案 民眾卻接到通知要匯款被詐騙破財

【記者張毅基隆報導】民眾因涉及詐騙、洗錢案,尚未經法院判決確定,卻接到通知要匯款,這位民眾被詐騙破財。基隆地檢署強調,地檢署不會以郵寄文件,提供帳號給民眾匯款,呼籲民眾切勿誤入詐騙陷阱。
一位民眾在日前到地檢署為民服務中心,表示他因涉犯詐欺、洗錢等罪,經地檢署提起公訴,近日收到基隆地院的通知,該案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月,得易科罰金,他已依據該通知提供的帳號匯入部分現金,不足部分希望地檢署准予分期繳納。
經地檢署同仁檢視民眾提供的通知單,顯然是偽造的文件,且經查證該民眾所涉詐欺、洗錢等案件,甫經法院判決,但尚未確定,詐欺集團偽造法院通知,讓該民眾陷於錯誤,把現金匯入人頭帳戶而遭詐騙。
基隆地檢署呼籲,判決確定後通知執行是由地檢署寄發,而非地方法院寄發。地檢署通知繳納緩起訴處分金、罰金或易科罰金,都需要本人親洽地檢署執行科辦理繳納,地檢署不會以郵寄文件方式,提供帳號讓民眾匯款,提醒民眾切勿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