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走廊

無晶片毛小孩街頭流浪 頭家暖男雙警調閱監視器尋獲

【記者王雲彬、馬淑娟大雅報導】家住潭子一名47歲的江姓女子報案人,日昨匆忙跑進派出所,其表示幼犬不慎走失,因為「歐嚕嚕」沒有晶片,近日天天在豐興路一段與潭興路一段165巷旁綠地周遭尋找,由於當天因未繫牽繩,讓幼犬「歐嚕嚕」在主人不注意的情況下卻來走失。大雅警分局警員黃健瑋、林柏凱擔服勤務時於獲報後,立即趕赴至現埸。當日附近熱心住戶告訴江女,7日看見一隻黑狗坐上機車離開,因此到派出所拜託警方協尋,在黃員鍥而不捨的調閱無數個路口監視器之下,終於找到車牌並立即電話連繫車主,施姓車主(男、62歲)表示,7日見幼犬在馬路上橫衝直撞,為免意外發生,先將幼犬帶回家照顧,因帶到動物醫院掃瞄晶片未果,只能暫時收編,在接獲警方電話後,立刻將「歐嚕嚕」載至派出所,並將購買的飼料及牽繩一併送給江姓飼主,「歐嚕嚕」見到江女時也立刻飛撲到主人身上討抱,不願意離開。頭家派出所所長劉凱萍呼籲,依據臺中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4條規定:「飼主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依其寵物之體型及種類,使用鏈繩、箱籠或其他適當防護措施。」 如經勸導逾時未改善者,可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