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柳芬馨基隆報導】海關籲請出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應遵守申報規定主動誠實申報,以免受罰。
基隆關表示,因應疫後各國鬆綁邊境管制規定,基隆港郵輪出入境旅客人數持續增加,籲請民眾攜帶行李物品依相關規定申報,以免不諳規定致延誤通關,甚而受罰。
基隆關說明,依據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 7 條、第 11 條規定,入境旅客攜帶管制或限制輸入的行李物品,與攜帶下列物品應填報「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向海關申報,並經紅線檯查驗通關:(一)年滿 18 歲旅客攜帶酒超過 1 公升(不限瓶數)、年滿 20 歲旅客攜帶捲菸超過 200 支 或雪茄超過 25 支或菸絲超過 1 磅。(二)外幣現鈔或有價證券總值超過等值美幣 1 萬元。(三)新臺幣超過 10 萬元。(四)黃金價值超過美幣 2 萬 元。(五)人民幣超過 2 萬元,超過部分,入境旅客應自行封存於海關,出境時准予攜出。(六)水產品及動植物類產品。(七)有不隨身行李。(八) 攜帶總價值超過等值新臺幣 50 萬元且有被利用洗錢之虞物品(超越自用目的之鑽石、寶石及白金)。(九)行李物品總值超過完稅價格新臺幣 2 萬元。 (十)其他不符合免稅規定或頇申報事項或依規定不得免驗通關。倘未主動向海關申報,逕行經綠線檯通關遭海關查獲者,將依規定處罰。出境旅客如有攜帶上述超額貨幣現鈔、有價證券、黃金及有被利用洗錢之虞物品,應依規定主動誠實申報。
基隆關提醒,入境時亦應注意攜帶的自用藥物、農畜水產品、環境與動物用藥等是否逾免稅或免證的限額或限量,且切勿攜帶豬肉及豬肉製品等應施檢疫物,對於申報如有疑義,可於海關入境紅線檯或出境服務檯向海關洽詢, 或至關務署網站(網址:https://web.customs.gov.tw/,路徑:首頁/點選旅客通關)查詢,俾利順利通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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