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鋼工會與公司完成第六次團體協約簽

勞動部許銘春部長、經濟部曾文生次長、國營司劉起孝副司長、高雄市政府勞工局陳石圍副局長等貴賓親臨見證

【記者張福全高雄報導】中鋼企業工會與中鋼公司15日上午假中鋼集團總部大樓舉行第六次團體協約簽約典禮,由中鋼企業工會陳春生理事長及中鋼公司翁朝棟董事長代表簽署,勞動部許銘春部長、經濟部曾文生次長、國營司劉起孝副司長、高雄市政府勞工局陳石圍副局長等貴賓親臨見證,典禮過程展現和諧的勞資氛圍,雙方將共同信守協約規範,奠定中鋼永續經營的基石。
許部長致詞時表示,恭喜雙方順利完成第六次團協簽訂,讓近萬名中鋼員工獲得更周全的權益保障。許部長也大力肯定本次團協的簽署內容,不但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皆優於勞基法規定,新增的「員工久任服務假」更是對資深員工的獎勵及尊重;另外,許部長也讚許中鋼公司是最照顧員工的企業之一,始終將中鋼企業工會視為公司永續發展的好夥伴,祝福中鋼公司持續在良好的勞資關係基礎上,業績蒸蒸日上。
曾次長致詞時表示,中鋼企業工會組織運作非常健全,工會理事長在公司董事會中擔任員工董事,使得工會對於公司經營方向有充足的認知及理解,面對未來減碳及碳中和趨勢,經濟部會與中鋼一起來努力打拼,也期許中鋼企業工會成為公司發展的穩定力量。陳副局長致詞時則表示,截至目前為止,高雄市團協簽署領先全國,高達675份;另外,陳副局長也提及每次團協簽訂都代表勞資雙方的進步,相信中鋼企業工會和中鋼公司簽訂的團協會是其他工會的範本及努力目標。
翁董事長致詞時表示,中鋼和企業工會的勞資關係一向穩定,雙方於86年首次締結團體協約時,協商七年多達成共識,而這次雙方秉持一貫誠信、互信、互重、互助及互利等原則,並依循近年數次團體協約協商的良好基礎下,自去(112)年7月7日開啟第六次團體協約協商,歷經7次協商會議,僅花費五個多月時間即於同年12月14日凝聚共識,訂定出保障員工權益,亦兼顧公司穩定發展之合宜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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