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陸方要領回遺體 金門地檢:家屬無意見才能發回

【記者陳昱憲綜合報導】大陸快艇翻覆2死,死者家屬及中方代表數次與海巡署協商,傳出家屬要求領回遺體及船隻;金門地檢署26日表示,遺體要家屬無意見才能發回,而船是證物,隨時有鑑識可能,尚不能發回。
大陸1艘載乘4人快艇進入金門海域遭台灣海巡人員追緝翻覆釀2死、2人生還。死者家屬及晉江市紅十字會人員20日抵達金門後,多次與海巡署人員協商,但雙方至今仍拒絕透露是否有共識。
根據媒體報導,家屬25日於協商過程中,要求比照先前遣回的2名生還者,領回被扣押船隻,並且遺體要與漁船一起送回大陸。
金門地檢主任檢察官施家榮表示,因沒有參與協商過程,不清楚死者家屬是否提出領回船隻及遺體等訴求,但通常要等確認家屬完全無意見後才可以發回遺體,若家屬仍有意見,通常是要解剖後才能發回;另外,船隻目前為證物,隨時有調查及鑑識可能,所以還不能發回。
中國大陸海警局及中國農業農村部則於25日各別調派執法船艇,在金門附近海域展開執法巡查。對此,海巡署專門委員趙君表示,海巡署均有掌握海域目標動態,並確實依照海巡署各項標準作業程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