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竊盜犯被逮猝死 涉案警收押、所長記過調職

【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屏東縣警局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3名員警2月16日查緝一件機車竊盜案時,蔡姓竊嫌不願配合並抵抗,員警強力制伏帶回,在候訊前就倒地不起,緊急送醫不治;縣警局主動報請屏東地檢署偵辦,法醫解剖發現蔡嫌胰臟破裂,檢方發現3人執法全程未打開密錄器,其中涉嫌以警棍對蔡捅腹部的詹姓警員,因交代不清,檢方向法院聲押獲准。

蔡嫌犯案所竊的多把各種車鑰。(圖/屏縣府警察局)

屏東縣警局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員警於日前偵辦機車竊盜案,晚間員警準備製作蔡姓嫌疑人筆錄時,發現該民坐於板凳上低頭無聲,身體顯有異常,隨即撥打119聯繫救護人員到場檢視救護,並對其施予按壓式CPR,後續由救護人員緊急將該民護送至恆春旅遊醫院急救,院方復於是日21時29分宣告死亡。
據建民派出所表示,當天下午17:45發現蔡嫌將其逮捕,18:50將蔡嫌進派出所,待員警發現蔡嫌身體顯有異常時於20:20對其先施於急救並送醫,到晚間21:29宣告不治死亡。
警方表示,屏東縣警局極為重視本案,對於蔡民死亡深表遺憾,為釐清還原事實,局長指示主動報請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請督察科、刑警大隊派員協助,偕同分局長完整調查案發時之密錄器、監視器影像,訪談相關人員,發現現場執行詹姓員警疑有對嫌疑人過當使用強制力,不無涉犯刑法277條傷害罪可能,警局秉持勿枉勿縱之態度,於2月22日將全案調查結果移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詹員經檢察官複訊後,認涉有刑法277條傷害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局長戴台捷對此案深表痛心,將依法報請詹員停職,所長記過一次並調整非主管職務、分局長則予連帶行政處分,另從重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縣警局亦將持續強化員警各項執法專業與警風紀要求,並落實程序正義,以端正優良警紀獎優汰劣,避免是類案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