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毅基隆報導】基隆市地政事務所23日也發出聲明,認為地政單位的作為坦蕩,依法行政,請勿做不實指控。
基市地政事務所表示,本所職司土地建物權利審查登記與土地複丈暨建物勘測等業務,依法作成之行政處分,相對人或法律上利害關係人倘認違法並侵害其權益,皆可依法提起救濟,本所當受司法之監督。
登記案件尚未送請登記機關收件,登記機關無駁回的權力,而申請人送件後,本所在網站上,皆有揭示案件辦理情形,申請人可隨時掌握申辦進度,又土地登記案件辦理的程序,在土地法與土地登記規則規定甚明,其中規範應辦理公告之目的,即在周知權利關係人,俾使其可以適時行使其權力,避免登記機關遭到非議,被誤認選擇性通知而有故意隱匿之情事。
基隆市政府持憑使用執照與竣工圖等證明文件,向本市地政事務所申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本所當予受理並進行審查,審查結果無誤,即依規辦理公告十五日,權利關係人如對本案登記標的之建物有關之物權權利有爭執,可於公告期間內提出異議,將於公告期滿後,依土地法第五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調處,經調處不服者,由司法機關審理,惟如屬債之關係所生權利義務,則應予以駁回;異議人如認有救濟必要,可循司法途徑處理,本所當依判決結果辦理。
主富服裝股份有限公司雖依規提出異議,但經本所審認後,尚屬該公司與大日開發有限公司兩造間,因債之關係所生的權利義務爭執,故駁回其異議,該公司如對結果不服,應依訴願法或行政訴訟法等規定提起救濟。
本所處理申請案件,皆一視同仁,並依法辦理土地測量與登記業務,請勿刻意抹黑攻擊,尊重公務員依法行政的準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