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販售藥品觸法 衛生局籲民眾堅持五不原則

網路上可不是什麼都可以賣!高市衛生局表示,西藥及中藥材都不是一般商品,請勿於網路刊登販售;若擅自於網路平台販售藥品,將依違反藥事法第27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倘涉及販賣輸入偽禁藥,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恐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該局呼籲市民,不要在網路買賣藥品,有疾病問題應尋求專業醫師診療,有藥品問題應洽藥師諮詢,並向合格藥局或藥商購買合法藥品,堅持「五不」原則(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避免購買來路不明的藥品,以維護自己及家人的健康安全。(文:記者陳志昌 圖: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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