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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買賣已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解除契約返還所有權,須重新申報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買賣於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因雙方解除契約返還給付物之所有權移轉行為,仍應重新申報土地增值稅。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土地買賣於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其物權登記即具有公示力且依法已取得所有權,縱使雙方解除契約,原申報繳納之土地增值稅亦不得申請退還,且契約解除後,買方負有將土地移轉於賣方之義務,屬所有權移轉之變更登記,既屬土地所有權之移轉,仍應重新申報土地增值稅。
多車族注意了!牌照稅單歸戶,方便繳稅又環保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推廣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歸戶服務,鼓勵多車族申請使用,稅務局近日針對擁有2輛以上車主主動寄發輔導單,民眾可填妥申請書後郵寄或傳真,亦可至稅務局官網線上申辦。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多車族申請使用牌照稅歸戶,就同一縣市全部車輛進行歸戶,每張繳款書可列載5輛車,申請後每年都可適用,不必年年提出申請,且未來在同一縣市新增之車輛,會自動納入歸戶,無需另外申請。往後民眾持有1張稅單即可1次繳納歸戶車輛的使用牌照稅,減少須持多張稅單繳納的不便,且可達到減紙愛地球,邀請民眾共同響應。稅務局提醒車主若於113年1月31日前提出申請,113年4月使用牌照稅開徵時即可適用。
作倉庫使用的房屋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如果存放貨物供作倉庫使用,即使沒有設立營業商號,房屋稅仍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一般民眾常誤解,設有營業商號登記之房屋才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所謂營業使用是不以門市交易為限,營利事業內部工作因與營業有關,與營業使用不可分離,即使該房屋沒有設立營業商號登記,但堆置與營業有關之物品,仍應以營業用稅率3%課徵房屋稅。稅務局貼心提醒,房屋使用情形如有變更,應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以維護自身權益。
民眾如有疑義,可撥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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