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度申報土增稅 基市稅務局:請注意申報期限

【記者張毅基隆報導】基市稅務局提醒民眾,跨年度申報土地增值稅,請注意申報期限,還可以省荷包。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民眾若於去年底前已訂約移轉土地,今年始申報土地值稅,須於訂約之日起三十天內申報,才能以去年的公告土地現值,計徵土地增值稅。
基市稅務局長歐秋霞舉例說明,林小姐於去年12月30日訂定契約出售土地,訂約日當期(112年)公告土地現值為每平方公尺三萬元,今年1月1日調為每平方公尺三萬二千元,若在訂約之日起三十天內,也就是今年1月28日以前申報土地增值稅,可以去年公告土地現值每平方公尺三萬元,為移轉現值計算應納土地增值稅額;若超過期限,也就是在今年1月29日以後辦理申報,稅務局會以收件日當期(113)公告土地現值,每平方公尺三萬二千元為移轉現值計算應納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長歐秋霞提醒,土地移轉跨年度申報案件,請務必留意申報期限,以免增加租稅負擔。如仍有疑問,請多加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711至718,將有專人竭誠為民眾服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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