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網購吃大餐南投消保官遭起訴

【記者陳良安南投報導】南投縣前消保官許麗貞利用職務之便,不實核銷每月5400元「為民服務費」,作為團購、網購、與家人聚餐之用,今年2月遭南投地檢署搜索調查,地檢署8日發布新聞稿指出,該案偵結,並將許麗貞依涉嫌《貪汙治罪條例》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許麗貞擔任消保官每月有5400元為民服務費,主要用於業務推廣。2020年12月,許麗貞邀縣府員工4人,向全國漁會團購漁產禮盒10盒,許麗貞訂4盒供自己食用或贈送親友,再向團購4人收取每份990元費用,再拿著發票向新聞行政處申請縣政推行業務費。

另許麗貞也多次向MOMO和蝦皮購物網站,訂購藤枝擴香組、中式碗禮盒,並以不實發票向縣政府申請縣政推行業務費5662元。去年6月到10月,許麗貞5度帶著丈夫、女兒到瓦城、陶板屋、TOKYO蔦烏、布娜飛比利時啤酒餐廳等處用餐,並將用餐費用以業務推廣費報銷;甚至連許麗貞出國旅遊不在國內期,她也向縣府員工索取發票,核銷業務推廣費。

檢方偵結後,認為許麗貞確認犯行共13次、犯罪所得3萬8585元,依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將許麗貞提起公訴;南投縣政府事後也將她調離現職改調祕書。

許麗貞擔任南投縣消保官長達19年,今年初廉政署接獲檢舉,指她涉嫌利用職務之便,不實核銷業務為民服務費金額數萬元,該署依《貪汙治罪條例》將其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訊後,諭令10萬元交保。

未料,許麗貞交保後,竟涉嫌勾串證人、偽造證據,再度遭檢方拘提,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認為,相關證人都已完成筆錄,無串證或湮滅事證事實,才裁定50萬元交保;上月底偵結後依《貪汙治罪條例》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