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議員盼派出所AED設置儘速完成

台中市議會警消環衛業務質詢,市議員黃守達、謝志忠、張玉嬿、王立任提出質詢,要求警察局於明年5月前完成台中市所有派出所AED的設置,並加強推行安心場所的認證,確保民眾能在救護人員抵達前的黃金救援時間內取得AED,對患者進行有效施救,增加緊急傷患的存活率。
黃守達指出,根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第 14-1 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公共場所,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或其他必要之緊急救護設備,考量到緊急狀況下,民眾第一時間多向警方求助,今年5月10日「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與「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修正,應設置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之公共場合,也納入警察分局、派出所、分駐所。(圖文:記者楊川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