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地檢署頒發「少年司法官」證書予2名優秀學子,並安排檢察官義務擔任學子導師,提供全方位協助。
【記者張福全高雄報導】為鼓勵需要資源協助的優秀高中畢業生考取國立大學法律系後,能夠提早瞭解司法官工作,進而培養具有人文關懷素養的優秀司法人才,高雄地檢署自民國104年開始結合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高雄分會,利用緩起訴處分金推動「少年司法官」計畫。檢察長洪信旭9月5日頒發「少年司法官」證書予今年高雄市立高雄女子中學校長鄭文儀、國立鳳新高級中學校長陳江海推薦之2名優秀學生黃欣珍、陳建瑋。
洪檢察長致詞時表示,雄檢自104年持續推動之「少年司法官」計畫,迄今已有8年,接受此計畫協助的青年學子總計達21人,有的同學已經考上司法事務官從事司法工作,有的研究所、司法官、律師3榜,有的還在大學或研究所認真就讀,很高興看到此項計畫成果逐漸展現,也非常感佩今年所遴選的2位同學在資源相對匱乏的環境中,還能不畏艱困、奮發向學考取國立大學法律系,實在非常難能可貴。
另外,為了能更發揮鼓勵及協助年輕學子的目的,從本年度開始,除了原有的2萬元獎助金外,之後每個學期,只要兩位同學學期成績達到一定標準,會再發給1到2萬元的獎助金,希望透過這個改變,能夠給予需要幫助的年輕學子更多經濟上的助力。
此次獲頒之2名少年司法官,其中就讀高雄女中之黃欣珍同學雖因家庭情形特殊,仍保持正向樂觀態度,認真向學,在課業上積極主動、亦熱心參與學校服務和活動,在學擔任中醫研究社的創社幹部,推廣醫療健康,也是糾察隊一員,協助校內外活動安全維護等工作,還擔任雄女百年史文物檔案整理志工,大學申請即以法律系為第一志願,並以優秀成績錄取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而就讀鳳新高中之陳建瑋同學,對於法律興趣濃厚,就學期間常與導師、公民老師討論就讀法律系種種情境,積極參與法律相關競賽及撰寫與公民相關小論文,其家庭雖不富裕,依然樂觀以對,在課業上認真努力,在校成績排名在前8%,且好學不倦,三年就學期間從未缺席,榮獲全校僅三名之全勤獎,透過堅持不懈的努力,成功考取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