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10/1上路 盧秀燕籲自帶環保杯

【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積極推動源頭減塑,配合行政院環保署限塑政策將擴大執行,今年10月1日起,台中市轄內「飲料店」將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包含生物可分解塑膠材質的PLA杯),市長盧秀燕於29日主持市政會議表示,此次限塑令涉及重大消費行為改變,市府會持續擴大宣導,也請市民朋友及早準備,養成帶環保杯的好習慣。

台中市政府於台灣大道市政大樓召開市政會議,由環境保護局長陳宏益以「台中市限塑令10月上路、打造綠色消費環保城市」為主題進行專案報告;盧市長表示,台中市的限塑令將於今年10月1日上路,市府已提前於今年4月14日公告,藉由約6個月的緩衝期,讓消費者適應並了解政策,也協助業者消化他們之前已採購、囤積的用品,現在已是8月底,剩一個多月的時間,限塑令即將上路,因此市府再次提醒業者,請準備好因應符合國家規定的包材。

陳局長表示,台中市連鎖飲料販賣業自110年1月1日起,已不得提供保麗龍及其複合材質的飲料杯及餐具,此次因應國際減塑趨勢,將擴大實施對象及範圍,在環保署核定公告「台中市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實施日期」後,自今年10月1日起,台中市轄內飲料店(含連鎖及非連鎖)凡以塑膠材質製成的一次用飲料杯均不可使用,鼓勵民眾養成自備飲料杯的環保習慣,預估政策實施後,1年可減少1.06億個塑膠杯的使用。

環保局表示,若民眾消費時忘了自備環保杯,可到台中市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連鎖飲料店計6品牌(全家便利商店、OK超商、萊爾富、摩斯漢堡、SUBWAY、星巴克)可率先體驗借用循環杯,台中市共有107處門市提供此項服務,借用方式請洽各企業品牌官網公告,店家查詢網址(
https://www.google.com/maps/d/edit?mid=1q4I48kRDgHrqd0q53TWpdgN_1ppd9nU&usp=sharing), 歡迎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