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對訴願維持原處分的結果感到遺憾 護海公投小組不排除提憲法訴訟

【記者張毅基隆報導】基隆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對訴願決定,維持原處分的結果,召集人王醒之雖然不意外,但仍感到非常這遺憾。這不僅只是涉及能源轉型的議題,更是攸關是否剝奪憲法所保障的地方自治權利的議題。此處分完全顯示行政院陳建仁,以及旗下部會的中央集權,更不願開放討論,用盡手段只為剝奪基隆人聲音。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暨守護小組成員陳憲政律師表示,按地方制度法第七十五條第八項規定,第二項、第四項及第六項的自治事項有無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規、縣規章發生疑義時,得聲請司法院解釋之。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護海公投的主文,僅請求基隆市政府「拒絕填海造地」,並未直接向中央就協和電廠應轉型成何種電廠?或四接可否興建?提出要求。漁業法第四十五條明定,保育區之管理,應由管轄該保育區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負責;八十八年李進勇任基隆市長任內,依漁業法第四十四條、四十五條公告「基隆水產動植物保育區」的限制事項,明訂「投放或除去水產生物繁殖上所需之保護物,需申請經基隆市政府書面同意後,始可為之」。
林右昌基隆市長任內曾發函,「原則同意」填海造地,是否「拒絕填海造地」明顯屬地方自治事項。行政院認定屬中央權限,顯不當擴權,侵害地方自治。
王醒之強調,護海公投小組會窮盡一切法律救濟途徑,更不排除將來提起憲法訴訟,以捍衛憲法所保障之地方公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