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子稅單揪團GO」送好禮愛地球,呼朋引伴一起來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為推廣綠能環保愛地球,將稅單寄送及繳稅以電子方式辦理,全程智慧數位無紙化。為鼓勵民眾申辦,推出「電子稅單揪團GO」、「申辦電子稅單實體及線上教育訓練」、「跨機關合作推廣電子稅單」等一系列推廣活動,活動期間自即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歡迎民眾踴躍參加。稅務局說明,納稅義務人於活動期間申辦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開徵之繳款書,即可參加「電子稅單揪團GO」活動,內容豐富多樣化,有呼朋引伴、組隊奪冠、好運降臨等3大網路活動,申辦即可得50元電子購物金,並有機會參與抽獎,獎品豐富包含Apple HomePod mini、福利即享券、電子商品禮券等多項好禮。民眾加入電子稅單行列,不僅獲得好禮,最大的好處是不用擔心稅單遺失或因漏繳而受罰,以電子郵件接收繳款書,直接點選上面的QR-Code可連結至繳稅網站繳納,全程快速無紙化,且申請成功後每年適用,無須逐年申請,省時便利又環保。
地價稅以每年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有民眾詢問,今年7月買了1筆土地,可否只繳納7月至12月共6個月之地價稅?稅務局說明,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為每年8月31日,以當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記載之土地所有權人,為當年度的納稅義務人,於11月份開徵的時候,負責繳納該筆土地整年的地價稅。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土地買賣雙方在契約書中約定地價稅由誰繳納,或按持有期間比例分攤,屬於當事人之間的私權行為,不能因此變更地價稅納稅義務人。稅務局提醒買賣雙方,要注意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之稅捐歸屬,以避免發生爭議。
使用牌照稅欠稅車主注意了,貼心提醒省荷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12年使用牌照稅4月開徵至今,仍有民眾尚未繳納,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欠稅車輛行駛被查獲會處以罰鍰,為維護民眾權益,近日對欠繳使用牌照稅之車主發送簡訊,貼心提醒儘速繳納,以免受罰。稅務局說明,使用牌照稅欠稅之車輛行駛公共道路或停放路邊被查獲就須處罰,且按查獲次數連續處罰,每次處以應納稅額0.3倍罰鍰,當年度累計裁處最高達0.9倍,呼籲未繳納使用牌照稅之車主儘速繳納,才可以安心開車,避免受罰。
行政訴訟堅實第一審新制於112年8月15日施行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行政訴訟堅實第一審新制已於111年6月22日經總統公布,將自今(112)年8月15日施行,新制將原本全國22所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改由臺北、臺中及高雄3所高等行政法院內增設「地方行政訴訟庭」。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新制施行與稅務相關重點是調整簡易訴訟程序之訴訟標的金額,自原本40萬元以下提高為50萬元以下,通常訴訟程序事件之訴訟標的金額則在150萬元以下,改以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其上訴抗告事件,則由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審理。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廣告)